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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考加分2015,高考加分20什么概念

tamoadmin 2024-06-11 人已围观

简介1.宁夏2015年高考加分的政策都有啥2.安徽2015年高考政策加分什么时候开始3.2015年山东优秀毕业生高考还加分吗4.2015高考农村户口加分复读生可以吗5.2015年北京高考哪些考生符合加分条件6.2015年河南高考加分政策有哪些新变化黑龙江省是少数民族散杂居省份,现有54个少数民族,少数民族常住人口137万,占全省总人口的3.6%。从黑龙江省教育厅获悉,2015年黑龙江高考少数民族考生加

1.宁夏2015年高考加分的政策都有啥

2.安徽2015年高考政策加分什么时候开始

3.2015年山东优秀毕业生高考还加分吗

4.2015高考农村户口加分复读生可以吗

5.2015年北京高考哪些考生符合加分条件

6.2015年河南高考加分政策有哪些新变化

高考加分2015,高考加分20什么概念

黑龙江省是少数民族散杂居省份,现有54个少数民族,少数民族常住人口137万,占全省总人口的3.6%。从黑龙江省教育厅获悉,2015年黑龙江高考少数民族考生加分10分。

2015年,黑龙江省将少数民族考生高考加分政策调整为:“使用本民族文字答卷的少数民族考生和经黑龙江省民委审核确认的户籍在自治县、民族区、民族乡镇且学籍在户籍所在县的高级中等学校的少数民族考生(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和当地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在报考全国院校时,在高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5分投档,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经黑龙江省民委审核确认的户籍在我省的鄂伦春、赫哲、鄂温克、柯尔克孜、达斡尔、蒙古、锡伯、俄罗斯族考生,在报考黑龙江省属院校时,在高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2015年1月1日前取得黑龙江省高中学籍的散居在汉族地区的其他少数民族考生,在参加2015年、2016年、2017年高考时,在所报黑龙江省属高校投档分数线下降低5分投档,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除高考加分外,黑龙江省对少数民族考生的照顾政策还有:与吉林、河北、内蒙古对换招生计划,年招生130人;省内少数民族预科招生计划,年招生800人左右。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增加分数投档条件的,只能取其中一项分值。

据了解,黑龙江省以往对少数民族学生参加高考实行三项加分政策,分别为:户籍为黑龙江省的鄂伦春、赫哲、鄂温克、柯尔克孜、达斡尔、蒙古、锡伯、俄罗斯族考生,在所报黑龙江省属高校招生时,在高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其他少数民族考生,在所报黑龙江省属高校投档分数线下降低5分投档,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使用本民族文字答卷的少数民族考生在所报黑龙江省属高校招生时,在高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 10分投档,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这三项加分政策只适用于省属高校。

宁夏2015年高考加分的政策都有啥

1、按照教育部安排,今年将继续实施农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即国家专项计划),安排招生计划5万名,由中央部门高校和地方“211工程”高校为主的本科一批招生学校承担,实施区域为832个贫困县以及重点高校录取比例相对较低的河南、甘肃等10省区。

2、除实施国家专项计划外,教育部今年还将继续实施农村学生单独招生(即高校专项计划),由教育部直属高校和其他自主招生试点高校承担,招生计划不少于学校本科招生规模的2%,主要招收边远、贫困、民族等地区县及县以下优秀农村学生。继续实施地方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学生专项计划(即地方专项计划),由各省(区、市)本地所属重点高校承担,招生计划原则上不少于有关高校本科一批招生规模的3%。

3、报考国家专项计划的考生,考生本人须具有实施区域当地连续3年及以上户籍和当地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具有当地户籍,有关省(区、市)可根据实际情况制订具体报考条件及实施办法。报考高校专项计划的考生,考生及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须在实施区域农村,考生本人具有当地连续3年及以上户籍和当地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

4、高校专项计划报名申请在“阳光高考”平台进行,报名时间为4月15日至5月5日。4月15日前,有关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向社会公布本省(区、市)确定的实施区域,有关高校公布招生简章。

安徽2015年高考政策加分什么时候开始

1.累积加分最高是30,也就是说你有再多的奖,再加上你也许是回族,最多也只能加30分~~ 2.加分对你这样成绩的考生无实质意义,这项政策旨在帮助一些成绩未上二本线的考生,使得他们有机会上大学。

2015年山东优秀毕业生高考还加分吗

1、安徽省2015年申报高考加分截止时间为5月25日,考生可携带身份证/相关证书和证明材料等到所在市、县(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申报高考加分。

2、安徽省保留的全国性加分项目有:“烈士子女”、“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军区(含)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加分分值与2014年保持不变,即“烈士子女”、“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加10分,“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军区(含)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加20分。

3、安徽省取消的全国性加分项目有:体育特长生、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科技类竞赛、思想政治品德有突出事迹等全国性加分项目(我省省级优秀学生加分项目已于2010年取消)。从平稳推进改革出发,2015年1月1日前已取得以上奖项、名次、称号的应届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考生,仍具有加分资格,加分分值为5分。2015年1月1日以后获得的,不再享受加分资格。

2015高考农村户口加分复读生可以吗

我省教育部门下发通知要求,对2014年及以后的高考加(降)分项目进行调整。

一、取消两类保送资格

根据要求,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参加由中国科学技术协会主办的全国中学生(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学、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获得全国决赛一、二、三等奖的我省考生,应届毕业当年在其高考成绩基础上增加20分向高校投档,不再具备高校招生保送资格。

参加由中国科学技术协会、教育部等主办的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获得一、二等奖,或参加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林匹克竞赛获奖的我省学生,应届毕业当年在其高考成绩基础上增加20分向高校投档,不再具备高校招生保送资格。

新增三类加10分投档

根据新规定,2014年起,有三类考生可在其高考成绩基础上加10分向高校投档。

三类考生分别是,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参加重大国际体育比赛集体或个人项目取得前6名;全国性体育比赛个人项目取得前6名;获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称号并参加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组织的统一测试(测试项目仅限田径、篮球、足球、排球、乒乓球、武术、游泳、羽毛球等8项)达到相应标准的考生。符合要求的应届毕业生,当年在其高考成绩基础上加10分向高校投档。

上述调整政策从2011年秋季进入高中阶段一年级的学生开始适用。2010年(含)以前已进入高中阶段学习的学生,仍可适用调整前的相关政策。

二、根据新的文件内容,2014年及以后高考中继续执行的加(降)分项目包括以下几类。

1、评选获得省级优秀学生称号的应届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生,在其高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20分投档,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获省级以上表彰的先进劳模青年、烈士子女,其高考成绩总分低于高校调档分数线20分以内的考生,可以向高校投档,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自谋职业的退役士兵,可在其高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军区(含)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可在其高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20分投档,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2、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其高考成绩总分低于高校调档分数线10分之内的,可以向高校投档,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山区、湖区、海岛、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其高考成绩总分低于高校调档分数线10分之内的,可以向高校投档,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3、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见义勇为的应届毕业生,凡受市人民政府或省综治委表彰的,高考成绩总分低于高校调档分数线10分之内的,可以向高校投档;受省人民政府表彰的,高考成绩总分低于高校调档分数线20分之内的,可以向高校投档,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见义勇为考生的认定,以政府颁发的证书为准。

同一考生若符合上述多项增加分数或降低分数要求投档条件的,只能取其中最高一项分值加分或降分,不可重复计算。 

2015年北京高考哪些考生符合加分条件

高考农村户口没有加分政策,补习生也没有加分政策。

以下是国家规定的加分政策:

增加20分

应届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考生有下面几类:

高考加分

高级中等教育阶段思想品德方面有突出事迹受到省级及以上党委、政府表彰者;

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获得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省赛区一等奖或全国决赛一、二、三等奖的考生;

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获得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及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一、二等奖者;

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在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或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林匹克竞赛中获奖者;

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称号的考生和参加重大国际体育比赛、全国运动会、全国中学生运动会、世界中学生体育比赛选拔赛获前六名以及参加上述比赛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称号的考生均须经由省教育考试院组织的全省统一认定。

增加10分

考生包括少数民族考生、归侨及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台湾籍考生以及烈士子女。

优先录取

退出

高考加分政策

部队现役的考生、残疾军人、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驻边疆国境的县(市)、沙漠区、国家确定的边远地区中的三类地区和军队确定的特、一、二类岛屿部队现役军人的子女以及残疾人民警察、因公牺牲人民警察的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人民警察的子女报考高校、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享受优先录取。

加分政策还对退役军人的加分投档作了明确规定:自谋职业的退役军人,可以在其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加10分投档;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军区(含)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可以在其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加20分投档。

2015年河南高考加分政策有哪些新变化

2015年北京高考加分项目最新政策:三好生等五类地方加分取消

导语:取消体育特长生加分项目。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获得“重大国际体育比赛集体或个人项目前6名、全国性体育比赛个人项目前6名”“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称号”的考生,均不再具备高考加分资格。

高考加分“瘦身”了!昨天(12月17日),教育部、国家民委、公安部、国家体育总局和中国科学技术协会等五部门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减少和规范高考加分项目和分值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高考全国加分以及地方性加分予以清理和规范。明年1月1日起,省级优秀学生、思想政治品德突出事迹者、奥赛获奖者、科技类竞赛获奖者、体育特长生等5项全国性加分取消,同时取消地方性加分中的体育、艺术、科技、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等加分项目。

1.取消部分全国性加分项目。2015年1月1日起,取消以下高考加分项目,此后获得相关奖项、名次、称号的考生均不再具备高考加分资格。考生的相关特长、突出事迹、优秀表现等情况记入学生综合素质档案或考生档案,供高校录取时参考。

(1)取消体育特长生加分项目。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获得“重大国际体育比赛集体或个人项目前6名、全国性体育比赛个人项目前6名”“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称号”的考生,均不再具备高考加分资格。相关考生可选择报考高校高水平运动队招生,或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单独考试招生,或其他体育学类专业招生。

(2)取消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加分项目。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获得全国中学生(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学、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全国决赛一、二、三等奖的考生,不再具备高考加分资格。考生的相关学科特长可作为自主招生试点高校优先给予初审通过的条件。

(3)取消科技类竞赛加分项目。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获得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一、二等奖,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或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林匹克竞赛奖项的考生,不再具备高考加分资格。考生的相关科研特长和创新潜质可作为自主招生试点高校优先给予初审通过的条件。

(4)取消省级优秀学生加分项目。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获得省级优秀学生称号的考生,不再具备高考加分资格。

(5)取消思想政治品德有突出事迹加分项目。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被认定为思想政治品德方面有突出事迹的考生,不再具备高考加分资格。对有突出事迹的考生,按照有关程序,高校可破格录取或单独考试录取。

2015年1月1日之前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已取得上述项目有关奖项、名次、称号的考生,是否具有加分资格由生源所在地省级高校招生委员会研究决定。确有必要保留的按本省(区、市)原有规定执行,加分分值不超过5分,有关省份要加强资格认定和严格管理,体育部门要重新对二级运动员资质进行复核复测,教育部门要按相关标准进行严格测试。

2.保留和完善部分全国性加分项目。根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保留“烈士子女”“边疆、山区、牧区、少数民族聚居地区少数民族考生”“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军区(含)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加分项目。各省(区、市)要不断改进和完善相关政策,不得擅自扩大全国性加分项目适用范围。

3.大幅减少地方性加分项目。2015年1月1日起,取消地方性体育、艺术、科技、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等加分项目,相关政策按照上述取消部分全国性加分项目的规定执行。各省(区、市)要进一步大幅减少其他地方性高考加分项目。

4.规范和完善确有必要保留的地方性加分项目。根据国发〔2014〕35号文件要求,确有必要保留的地方性加分项目,应合理设置加分分值,由省级人民政府确定并报教育部备案,原则上只适用于本省(区、市)所属高校在本省(区、市)招生。有关地方要探索完善边疆民族特困地区加分政策,具体办法由省级人民政府根据实际确定并报教育部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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